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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6-06-01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6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重要]


校内文科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6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字[2006] 8号]的要求,现开始申报2006年度省教育厅“十一五”规划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吉林省高校“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今年高校申报的课题指向要继续紧紧围绕我省老工业基地建设和吉林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进行。立项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申报指南请查看“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2010)”(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书中要体现自筹经费来源及金额。
  3、社会科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4、今年项目的申报无限额,教育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将委托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5、《吉林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八份(其中盲审部分一式七份),A4纸左侧装订;项目汇总表一份(Excel制表,见附件)。
  6、按照教育厅规定,每项收取评审费100元。

三、申报原则
  本次申报,教育厅无经费资助,我校也不给予经费配套,学校本着教师自愿申报的原则予以受理,课题立项后按自筹经费项目管理。

四、申报时间
  由于本次我校系后期补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汇总表、申报费及电子文档上报社科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6年5月29日


  注:有关附件请在校园网“校内通知”处下载。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6年06月01日 01: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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