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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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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9年度“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09-05-05 点击数:
关于申请2009年度“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的通知 [重要]


校内各有关单位:

  日本创价大学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和日本的友好关系,加深两国之间的相互理解,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于2006年制定了《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制度》。此制度是致力于促进中日友好,面向中国各大学以及各个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而实施的对研究活动、出版事业、接待研究者赴本校访问研究这三个项目进行所需经费的资助制度。2009年度的“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研究对象应为人文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范畴,主要资助的研究项目是以加深中日两国的相互了解和促进两国的友好关系为目的而进行的研究。特别是奖励为和平、文化、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类型、资助金额及录取件数

  1、A型:资助研究者在中国研究所需经费;每个资助项目30万日元以内;每年资助5个项目以内。

  2、B型:资助研究者在中国国内出版书籍所需经费;每个资助项目40万日元以内;每年资助3个项目以内。

  3、C型:资助研究者赴日本创价大学研究以及接待所需经费;每年3名以内、停留期限半年以内;每月资助20万日元。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时间截止6月26日。

  2、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文件,除申请书外的文件以附件形式上报:

  (1)创价大学中日友好学术研究资助计划申请表(指定用表)

  请在申请书A、B、C三个类型中,选择并注明申请类型。

  需取得所属机构负责人的许可,并签名盖章。

  本申请书必须提供填写的原件(手写、打印均可),复印件无效。

  (2)填写格式(指定用表)

  根据A、B、C三个类型的具体要求,逐项填写完整后方可提交。

  (3)最高学历证明文件(最高学位证书也可)复印件。

  (4)在职证明书(现所任职机构的证明文件)

  3、评选以及录取通知

  (1)评选是通过举行常任理事会,经评选委员会的审查而决定的。

  (2)录取与否的通知,将于2009年10月底,以书面形式邮寄送达,不接受电话询问。

  4、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资料,恕不退还。

  (2)此次资助计划研究成果发表时,需注明此研究是通过创价大学的资助而完成的。

  (3)如欲将此次资助计划的研究成果翻译成日语发表时,需通过创价大学的批准。

  (4)通过此次资助出版的书籍,需赠与创价大学10册。

  四、请申请者于6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到社会科学处,经审核后由学校统一邮寄报送。未经社科处审核通过者,不得自行上报。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9年5月4日



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请见校内通知或社科处网页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9年05月05日 09:37:50)


上一条:关于申报2009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重要]

下一条: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