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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再次通知

日期:2005-08-29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06年度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再次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外司专〔2005〕27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申报2006年度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教育部重点项目
  2、学校重点项目
  3、长期语言专家项目
  4、长期专业专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是由教育部批准立项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该项目优先资助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聘请外国专家。
  申报项目时需重点说明聘请专家参与项目合作预期取得的成果,并需提交原项目的任务批件。
  2、学校重点项目:资助聘请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外国专家来校讲学、合作科研、参与实验室建设和人才培养。申报项目时,需注明专家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预期取得的效益。
  3、长期语言专家项目:资助聘请具有一定的语言教学经验,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外国专家。该专家按聘请合同从事语言教学一学期以上。
  4、长期专业专家项目:资助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且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外国专家。该专家可用外语讲授一门专业课或在校从事合作科研一学期以上。
  5、详细情况请查阅http://oic.jlu.edu.cn境外专家栏。

  三、申报表格
  1、教育部重点项目: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资助申请书》一式7份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资助申请清单》1份,请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书>录入格式》将有关信息进行录入,并提供软盘。
  2、学校重点项目:填写《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一式1份,并提供软盘。
  3、长期语言专家项目、长期专业专家项目:填写《聘请长期语言、专业专家申请表》一式1份,并提供软盘。

  四、材料受理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将材料统一汇总后于8月15日-9月5日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专家科。


  联系电话:5166565,5166567

  电子邮件:zhanghaixia@jlu.edu.cn

       sunyanqing@jlu.edu.cn

       zhaoyong@jlu.edu.cn

       meeting@jlu.edu.cn


附件:
  1、《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资助申请书》
  2、《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资助申请清单》
  3、《<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书>录入格式》
  4、《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聘请长期语言、专业专家项目申报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注:有关附件表格请到校园网“校内通知”处下载。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5年08月29日 1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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